5月6日,云南省卫生厅通报,从1月1日到5月5日12时,云南省通过传染病网络报告系统累计报告了手足口病病例113例,分布在全省8个州市,其中有9人为肠道病毒71型(EV71)阳性,目前这些患者经及时有效的隔离治疗,有的已经康复,有的还在恢复中。
手足口病是由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以婴幼儿发病为主。大多数患者症状轻微,以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或疱疹为主要特征。少数患者可并发无菌性脑膜炎、脑炎、呼吸道感染和心肌炎等,个别重症患儿病情进展较快,易发生死亡。少年儿童和成人感染后多不发病,但能够传播病毒。引起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包括肠道病毒71型(EV71)和A组柯萨奇病毒、埃可病毒的某些血清型,EV71感染引起重症病例的比例较大。
云南省卫生厅副厅长段鸿介绍,在113例手足口病病例中,昆明有59例,楚雄有19例,玉溪有13例,保山市有12例,大理有5例,红河有3例,昭通有1例,临沧有1例,其中临床诊断病例101例,疑似病例12例,均为轻型病例,无死亡病例。”从4月30日起,云南省疾控机构加强了对该病的监测和实验室检测,省疾控中心从各地送检的标本中检测出9人为EV71阳性,其余标本正在进一步的检测中。”段鸿说。
记者采访了解到,4月30日,云南省卫生厅便下发了紧急通知和防控方案,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做好专题部署和专项检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疫情和防止疫情蔓延;加强疫情信息收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和私立医疗机构,特别是儿童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儿科门诊、妇幼保健院等要加强对手足口病儿童的诊治、报告和隔离治疗;加强了疫情调查和处置,各级疾控机构及时对医疗机构报告的疫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原因、核实疫情,及时采样进行病原学诊断;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重点在中小学、托幼机构、医疗机构等场所开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倡导建立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医疗卫生人员的诊治水平等等。
云南省疾控中心主任陆林说,手足口病一年四季都会发病,而5月-7月又是流行高峰期,病例自然会有所增加,因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婴幼儿的家庭、托幼机构、医疗机构等要继续采取措施预防该疫情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