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垃圾食物”,即指“空热量食品”(含有高热量,却少有其它营养素的食品)。小朋友常常会被电视上的零食广告所吸引,而这些零食,大部份是含有高糖份、色素、香料的甜食类,如巧克力、糖果、汽水、可乐……等。小朋友吃多了,血糖会很快上升,影响食欲及正餐的摄取,久而久之,爱吃零食的小孩,会变得瘦弱、脸色苍白、胃肠不好,对健康的影响很大;而且,孩子一旦吃了零食又吃正餐,则很容易发胖。
一至三岁的宝宝,其肠胃功能皆已发展健全,可吃的食物种类也非常广,若父母能在此阶段,训练自己的小孩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将对孩子以后的智力、体能发展,有很重大的影响。反之,若孩子不幸已有偏食的现象,父母最好能花点心思,适时地给予纠正。那么,到底一个幼儿的饮食该注意些什么?
一、幼儿饮食指导原则
就零至一岁的宝宝而言,宝宝从出生至一岁,其基本营养,有赖于母奶或婴儿配方奶粉(或从6个月起转换成较大婴儿奶粉)的供应。除此之外,从宝宝4个月起至6个月,建议父母开始添加五谷根茎类(例如米粉、麦粉、稀饭……等)以及果汁蔬菜汁等。7至9个月则可开始添加肉类(例如蛋黄、猪肉泥、肝泥、鱼肉泥……等),其份量与次数随着月数而增加,至宝宝满一岁时,可以吃到每日一碗稀饭、一两肉、1/4碗青菜,以及一份水果,而奶量也随副食品的添加而减少到每日保持480cc至500cc即可。
副食品的添加,其目的有三:
1.铁质的补充。
2.让婴儿尝试其它种类的食物,以作为日后接受固体食物的准备。
3.营养的需求。
亲爱的爸爸、妈妈,千万不要因为工作忙碌或制备不便,而忽略了此重要的任务。
因此在一岁以前,小孩对外界的敌意较小,对各类食物亦较不会排斥,各类食物可在此期给予尝试,往后较不会造成有偏食的现象。在零岁之前的婴幼儿,父母较少会给予垃圾食物,但在一至三岁期间,由于幼儿的活动力增加,所需的营养相对提高,碍于幼儿胃容量小且用餐无法久的坐情况之下,父母必须在三餐之外,另添加一至三次的点心。点心的安排,以不影响正餐为原则,内容必须是营养卫生的食物,最好由父母自己制备,千万不要贪图方便,而采用市面上一些高热量、低营养的饼干、汽水等零食,以免养成宝宝吃零食的习惯。
零食与点心是不同的,市售的零食如巧克力、洋芋片、波乐多、蚕豆酥、虾片……等等,其糖份、油脂及盐份含量过高,并不是很好的点心来源,但完全不给零食吃,也不见得适当,因为对于上托儿所、幼稚园的小朋友,看到别人吃当然会想尝试,且这些零食亦是小孩对外沟通的讯息所在。故对于零食的给予,父母必须订出一套限量的原则,如一天吃一片口香糖,饭前不可喝可乐、汽水……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