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怀孕末期超音波检查更具价值 妊娠第三期超音波检查的重要性并不亚于妊娠二十周,或者应该说是更具有临床价值。 合法性有……
妊娠第三期超音波检查的重要性并不亚于妊娠二十周,或者应该说是更具有临床价值。
合法性有疑虑?!
统计显示,在法定终止妊娠期限廿四周之前,只有16%左右的先天性胎儿畸形能够被早期诊断。其余异常则大都是随着妊娠周数增加才逐渐显现器官构造变化,直到这个时候才能发现严重畸形而考虑予以引产,纵然其合法性遭受质疑。
妊娠第三期超音波检查,具有下列临床价值:
一、某些异常较易合并染色体有问题或病毒感染,可抽取羊水或脐带血加以确定,做为处理的重要依据。
二、某些异常可尝试在产前给予药物治疗、输血、引流,或甚至实施子宫内矫治手术,争取一些让胎儿更加成熟的时间,避免器官异常过度恶化而无法挽救。
三、有助于密切追踪胎儿健康情形,并决定适当的生产时间与途径。
怀孕七个月(廿八至三十周)超音波检查的重点如下:
一、胎儿器官发育:
一套完整又有系统的扫瞄,包括从头到脚的纵向和横向扫瞄以及重点式特殊角度的器官扫瞄,与详实的记录,才不至于因一时疏忽而有所遗漏。
二、胎儿成长速度:
测量头部、股骨或腹部大小,大多数子宫内生长迟滞的胎位,这个时候会开始显现差异,也可辅以都卜勒超音波测量血流变化。
三、胎位:
如前所述,怀孕七个月以后,胎位比较固定,若发现胎位不正,要及早矫正。
四、胎盘位置:
怀孕中期以前,胎盘占据大部份的子宫表面,看到胎盘位置偏低。等子宫逐渐扩大,到七个月才判定胎盘位置是否正常,如果是前置胎盘,平时尽量卧床休息。
五、羊水量:
羊水量随着妊娠周数增加而逐渐增多,到七个月以后比较显著,羊水量太多或太少,都是胎儿异常的一种警讯。
有一部份胎儿器官异常造成的构造变化比较不明显,所以可能会延迟发现的时间,,产前及早诊断,一出生立即给予适当的处置,能够大幅提高治疗的成功率,并且减少不必要的并发症,因此建议妊娠卅六周左右再看一次超音波。
此外,胎儿的生长状况和环境亦须密切监测,一旦发现严重生长迟滞或合并胎儿窘迫现象,应立即安排进一步诊疗或甚至于紧急剖腹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