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孕前阻断10大传染病 这一类传染病是由致病菌所引起,不仅对育龄女性的健康造成很大威胁,更重要的是会导致胎儿发育异常或发生先天缺陷。因此,在准备怀……
这一类传染病是由致病菌所引起,不仅对育龄女性的健康造成很大威胁,更重要的是会导致胎儿发育异常或发生先天缺陷。因此,在准备怀孕之前一定要注意预防。如果已被感染应积极进行治疗,避免怀孕后对自身及胎儿造成伤害。
第一大传染病:风疹病毒感染
风疹是由风疹病毒感染引起的呼吸道传染病。患病后症状往往较轻,表现为突然发热、头痛、乏力,并伴喷嚏、咳嗽、咽痛等不适,随之出现从面部至全身的皮疹。不过,皮疹会在3天后消退,体温也会下降,病情很快痊愈。
但是,风疹病毒如果存在于体内,一旦怀孕特别是在孕后3-4月时,也就是胎儿的器官组织发育的关键阶段,就会侵犯胎盘并传染给胎儿,是引起胎儿先天异常的主要原因。病毒可在胎儿的某些组织细胞中进行繁殖,但并不杀死细胞。最终,导致胎儿组织器官分化、形成发生异常,引起风疹综合征,如白内障、视网膜色素沉着、小眼球、角膜浑浊、神经性耳聋、先天性心脏病、小头、前囟门不闭合、智力低下等先天畸形;并导致胎儿死亡几率增大、宫内生长迟缓、出生时体重低、出生后发育缓慢、孤僻等不良结局。
特别阻断令
1.目前,对风疹病毒主要以预防为主。由于患过风疹的人可获得持久性免疫力,不再被风疹病毒感染,所以育龄女性可在孕前接种风疹病毒减活疫苗,尤其是做抗风疹病毒抗体检查为阴性结果的育龄女性,以获得终身免疫力。
2.在接种疫苗前,一定要确定育龄女性并未怀孕,并在3个月以内不准备怀孕,避免疫苗中的减活病毒对胚胎造成感染。
3.欲将怀孕的育龄女性,尽量少去人多繁杂的公共场合,避免与风疹患者接触。如果怀孕后不慎与风疹患者接触,应在接触后5天内注射丙种球蛋白,可有一定的保护作用。
4.怀孕早期疑及被风疹病毒所感染,应去医院做免疫性抗体IgM测定。一旦确定是急性风疹,要考虑终止怀孕。
第二大传染病:巨细胞病毒感染
在我国巨细胞病毒感染非常普遍,很多人在儿时就已经被感染过。目前认为,巨细胞病毒是最常见的导致宫内感染的病毒,女性中巨细胞病毒特异性抗体IgG的检出率竟高达80%-99%。通常,巨细胞病毒感染人体后大多侵入唾液腺、乳腺、肾脏、白细胞或淋巴细胞中,并不断地向外排出病毒。然后,通过口腔、生殖道、胎盘、输血等途径传染他人。
一般情况下,巨细胞病毒感染多为隐性感染,患者症状轻微或没什么表现,对身体无多大影响。但在怀孕期间,由于免疫力下降,所以使病毒的活动力增强。这样,可使隐性感染转变为活动性感染。巨细胞病毒通过胎盘侵袭胎儿,在孕早期可致多种先天畸形及流产,如智力低下、小头、小耳、脉络膜视网膜炎、视神经萎缩,严重时导致流产、早产、死胎等,或婴儿出生后体重过轻。
特别阻断令
1.巨细胞病毒感染引起的先天畸形,大多在出生后几个月甚至几年才出现异常,主要表现为智力低下。准备怀孕或怀孕期女性,应引起特别的重视。生活中避免去人群嘈杂的地方、注意讲究卫生,发生可疑症状及早就医治疗。
2.怀孕期间尽量避免接触患者,防止感染,坚持适量运动,安排均衡饮食,以增强免疫力,防止隐性感染转变为活动性感染。
3.怀孕期间如果被确定为巨细胞病毒原发性感染,应当考虑终止怀孕,避免生出先天畸形儿。
4.被感染的新生儿的尿布、尿液、血液均有传染性,应注意消毒隔离。准备怀孕的女性及孕妇要注意卫生,以免被感染。
第三大传染病: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寄存于患者的上呼吸道和皮疹的疱疹液中,可通过呼吸道飞沫或直接接触传染给他人。病毒侵入体内以后,先在上呼吸道及鼻咽部繁殖,然后侵入血液循环中,并侵袭皮肤及内脏,引起引起水痘和带状疱疹这两种疾病。
水痘是因原发性感染病毒后出现的,常以全身分批性出现的皮疹迅速发展为水痘,多发于儿童;带状疱疹是由原来潜伏在体内的病毒在身体免疫力下降时活动而引起,多见于成年人。然而,水痘-带状疱疹病毒不一定都能通过胎盘,但一旦通过胎盘就会使胚胎受到感染,导致组织分化、形成发生畸形,产生严重后果,如瘫痪、肌肉萎缩、多指、大脑萎缩、小脑发育不全、畸形曾足、白内障、小眼、小嘴及出生后反复抽搐等。
特别阻断令
1.由于对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没有特效药物治疗,主要是预防感染水痘病毒,怀孕前后避免接触水痘患者。
2.育龄女性接种水痘-带状疱疹病毒疫苗后,可在孕期防止感染水痘。
3.大多育龄女性都在儿时患过水痘,对水痘病毒已具有免疫力。如果在孕早期感染水痘,胎儿感染的可能性较小,可以继续妊娠下去。
4.如果在临产分娩前患上水痘,需去注射带状疱疹免疫球蛋白。
第四大传染病:单纯疱疹病毒感染
单纯性疱疹病毒在人群中广泛存在,患者和病毒携带者是传染源。其中,口型疱疹可引起口腔、唇、眼、脑及腰以上部位感染,多为隐性感染,并不表现出症状;生殖器型疱疹可引起生殖器和腰以下部位感染。
患者可通过口腔、呼吸道、生殖道黏膜、皮肤破损等密切接触或性接触,把病毒传染给他人。当病毒通过胎盘感染胚胎时,会影响胚胎细胞的分裂和增殖,使之发生先天畸形。早孕时感染会使流产几率增大3倍,孕晚期感染会使早产明显增多,还会引起宫内发育迟缓、智力低下、小头、小眼、心脏异常、肢体畸形或痉挛性瘫痪、脑发育不良、脑积水等。如果新生儿在分娩时被感染,将引发皮肤、眼睛、口腔出现单纯性疱疹,严重时发生肺炎、肝炎等疾病。
特别阻断令
1.目前,单纯性疱疹疫苗尚在研制中。如果感染单纯性疱疹病毒,可采取对症治疗,以缓解症状。
2.对于原发性感染的女性,准备怀孕时应在症状消除一段时间后再考虑怀孕。
3.怀孕期女性,应注意远离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的患者。
4.如果感染发生在分娩前可考虑做剖宫产,防止引起传染给新生儿感染。
第五大传染病:弓性虫感染
弓性虫是一种形如新月或弓性的原虫,小到只能在显微镜下才能看到。现在,很多人都养猫、狗等宠物,而这些宠物体内都有可能有弓形虫寄生,特别是猫。
猫感染了弓形虫后,会排出大量含有弓形虫卵的粪便,污染土壤、蔬菜和水。被虫卵污染的食物一旦被人吃进去,即会受到感染。除此之外,排出的弓形虫卵被猪、羊、牛等哺乳动物或家禽吞食,可能在肉中含有虫卵或弓形虫。当人们食用没有煮熟的肉时,也会被弓形虫所感染。如果身体免疫力较强,可以抑制弓形虫繁殖,血清抗体虽为阳性但却没有什么症状。在人体免疫力下降时,如劳累、紧张、焦急、患病及怀孕等情况下,弓形虫就会兴风作浪,通过孕妇的血液、胎盘、子宫、羊水、阴道等途径使胚胎受到感染。特别早孕时期,感染弓形虫对胚胎影响尤其严重,可引起死胎、流产、死产或畸形儿等不良结果。怀孕晚期感染弓形虫大多为隐性感染,并没有明显的症状,但胎儿在出生后可表现出以侵害中枢神经和双眼为主的多种发育异常,如脑积水、无脑儿、小头、小眼或无眼,或逐渐出现不同程度的智力损害及精神发育异常的表现。
特别阻断令
1.由于猫是人传染弓形虫的重要环节,还能传播狂犬病、乙型脑炎、支原体感染等,所以孕妇在准备怀孕前最好不要接触猫和其他小动物,也不要吃生或不太熟的肉食或蛋类等食物。
2.如果在孕前经过检查确诊体内存在着弓形虫感染,应该立即采取治疗,待血清抗体转阴性后再考虑怀孕。
3.在孕前血清抗体为阴性的女性,表明体内未曾受过感染,但要特别防止孕期发生急性感染。
4.一旦在怀孕早期感染弓形虫,应该马上就医采取人工流产,以防止先天感染弓形虫的婴儿出生。
5.在怀孕中、晚期感染弓形虫的孕妇,应该给予治疗,但要注意药物的抗叶酸作用,治疗期间适当补充叶酸,防止体内缺乏叶酸。
6.先天感染弓形虫的婴儿,出生后无论有无症状都应该立即治疗,防止出现严重的症状。
第六大传染病:疟疾
疟疾即民间所俗称的“打摆子”,是经蚊子传播由疟原虫引起的寄生虫病。一般来讲,我国的黄淮河平原是疟疾的流行地区,大多发生在蚊虫较多的夏天。
疟原虫经过蚊虫传播可以进入人的血液,然后在肝细胞中寄生并繁殖。疟原虫的虫卵成熟后,进入血液中的红细胞繁殖,导致红细胞破裂。由此,大量疟原虫从红细胞中释放出来,使代谢产物进入血液循环中,引起以寒战、高热及大汗为特征的表现。疟原虫在红细胞内发育有一定的周期,待发育成熟后可再次从红细胞中释放出来,引起又一次发作,如此周而复始。尽管疟疾在反复发作或重复感染后具有一定的免疫力,但却会使感染者成为疟原虫携带者。一旦在怀孕期间急性发作,不仅会造成孕妇贫血,胎儿还有可能患上先天性疟疾。这种胎儿在出生时不一定表现出不正常的症状,但在出生后数天可能会出现肝脾肿大、贫血、肾功能异常、发热、呕吐、腹泻等一系列症状。
特别阻断令
1.在怀孕之前,一定要注意环境卫生,减少蚊虫孳生并注意消灭蚊虫,特别是在夏季,积极预防疟疾。
2.夏季里不要去草丛或潮湿的地方,外出时尽量让身体少暴露一些,露出的皮肤涂抹防蚊露。睡觉时最好在床上挂蚊帐,也可在居室里使用电蚊香,避免被蚊虫叮咬。
3.在疟疾高发地区,孕前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预防性的药物,如乙胺嘧啶、哌喹、氯喹等。
第七大传染病:乙型肝炎
乙型肝炎是由乙肝病毒引起的一种传染性疾病,它对普通人群都有易感性。目前,我国乙型肝炎病毒的携带率约为10%-20%,妊娠期携带乙肝病毒的孕妇并不少见。
女性在怀孕后,母体和胎儿的代谢和解毒都要由肝脏来承担,加之孕期营养物质的消耗增多,以及体内雌激素水平增高,都会使肝脏的负担加大,容易感染乙型肝炎或使原来的病情恶化。一旦感染乙型肝炎,不仅会加重妊娠反应,而且在孕早期易使胎儿出现染色体畸变引起的畸形,孕晚期易导致早产及新生儿死亡,先天感染肝炎病毒的胎儿在出生时低体重。除此之外,还可引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导致产后出血。
特别阻断令
1.孕前可去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减毒活疫苗,以防止乙型肝炎病毒的感染。
2.如果在孕前患上乙型肝炎,必须严格采取避孕措施,同时积极进行治疗,待病情痊愈至少半年,最好2年后并经医生同意方可考虑怀孕。
3.如果在孕期感染乙型肝炎,应积极采取保肝治疗。同时,保证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和维生素等营养的摄取,充分休息,密切观察病情。
4.由乙肝病毒携带者所生的新生儿,出生后马上接种乙肝疫苗,并注射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这样,不仅可阻止乙肝病毒进入肝脏,而且还可使新生儿体内产生抗体,让肝脏免受病毒引起的损害。
第八大传染病:淋病
淋病是由淋球菌感染引起的一种性传播疾病,在性病中最常见。它主要通过性交传播,但被病菌污染的马桶、浴巾、浴盆或衣物等也可造成感染。
淋球菌易侵犯男性的前尿道、后尿道、前列腺、精索、附睾和女性的子宫颈、尿道、子宫内膜及输卵管等,引起这些部位发炎。主要表现为尿频、尿急、尿痛及排尿困难,女性还有白带增多等症状,伴有尿道口红肿、烧灼痛及不同程度的下腹疼痛。反复发作会造成输卵管粘连、阻塞、积液、盆腔炎,继发不孕。孕期感染淋球菌对母婴危害较大,易发生胎膜早破、早产及产后感染等。胎儿在分娩通过产道时还容易受到感染,引起淋球菌性结膜炎,导致角膜穿孔而致盲。
特别阻断令
1.平时注意生活卫生,浴巾、浴盆要专用,避免不洁性生活或使用不洁马桶。夫妻中一人患病,马上停止性生活。
2.一旦出现症状,要尽量在急性期积极进行及时治疗,以期完全治愈,同时性伴侣也要进行治疗。
3.淋病治愈后,应该无再感染史,症状全部消失,尿液澄清,并在治疗后1-2周复查2次均不再发现淋球菌。在未完全治愈之前,一定要避免怀孕。
4.由于在孕期淋球菌感染症状不明显,容易漏诊,所以在初次检查及妊娠末期应该做常规检查,即子宫颈管分泌物涂片或培养。
第九大传染病:结核病
结核病由结核杆菌引起的慢性消耗性疾病,可在全身很多部位发病,如肺结核、肠结核,盆腔也是结核的好发部位,可造成不孕症。
结核病患者一旦怀孕,会使全身负担加重,严重损害健康。孕期较为常见的是肺结核,孕妇会由于营养消耗过多及肺功能不好而易发生流产、早产及胎儿发育不良或宫内缺氧等。分娩时,也易发生子宫收缩无力、产程长、产后出血等。
特别阻断令
1.患有结核病的女性,在结核活动期应该严格采取怀孕措施,并在医生指导下积极采取治疗,加强营养,待病情稳定后2-3年再考虑怀孕。严重肺结核或伴身体其他部位结核的女性,不宜怀孕。
2.如果在孕期并发结核病,当病情处于活动期应及早进行抗结核治疗,但一定要注意选用对胎儿无毒性的药物。由于链霉素可对胎儿听力造成障碍,所以在孕期不要使用。
3.怀孕后病情加重的孕妇,或需要使用大量的对胎儿有害的药物治疗,应该在怀孕后3个月内终止怀孕,可去做人工流产。
第十大传染病:生殖器疱疹
生殖器疱疹又称外阴疱疹,是由人类疱疹病毒Ⅱ型感染引起的,可通过性交或类似性交的行为所传染,也是较为常见的性传播疾病。
生殖器疱疹好发于外阴皮肤黏膜交界处,感染后2-7天便可出现症状,表现为外阴瘙痒,皮肤出现红斑,然后出现成堆的小水泡。水泡破溃后形成浅表溃疡,有局部疼痛感,慢慢自行愈合。女性怀孕时免疫功能变得低下,容易被病毒感染,并患病后症状较重。孕期患病易引起流产,致胎儿畸形。如果胎儿在出生时经过产道被感染,可导致新生儿死亡,死亡率大约为5%,而幸存者中又大多有智力发育障碍的后遗症。
特别阻断令
1.生活中注意卫生及保健,避免不洁性生活,可使用避孕套、阴道隔膜、子宫颈帽等工具避孕,减少由性生活传播的感染。
2.夫妻中一人患病,马上停止性生活,进行及时治疗,同时性伴侣也要进行治疗。
3.由于生殖器疱疹对胎儿及婴儿危害很大,又没有特效的治疗方法,所以孕妇应该以预防为主,如孕期节制性生活等。
4.如果在孕期患上生殖器疱疹,可在医生指导下采取对症处理,注意局部清洁,保持干燥,防止感染。在孕晚期被确诊为阳性的孕妇,应该采取剖宫产,避免感染新生儿。